身份 (ID) 证明文件的要求
所有应试者每次到考试中心报到时均须携带有效、合格的身份证明文件。您必须确保考试当日您携带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最新、有效的。
您的身份证明文件取决于您的国籍和您选择的考试地点。请阅读合格的主要和补充性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允许的例外情况中特定部分的内容。
- 您必须确保您报名时使用的姓名与您将在考试中心出示的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 如果考务管理者对您出示的身份证存有疑虑,则您可能需要提供补充性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无法确认您的身份证明,您将被禁止参加考试或将拒绝为您提供您的考试分数。
- 建议所有应试者每次到考试中心报到时携带至少两种形式的合格身份证明文件。应试者在进入考试中心之前,必须确保出示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合格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您离开考试中心去取合格的身份证明文件,那么考试中心无须为您保留座位。
- 允许进入考试中心并不能确保您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有效的或者您的考试分数将被公布。所有报告的可疑身份证明文件情况均须由 ETS 诚信办公室在考试期间或者之后进行审查和批准。如果未达到此处规定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那么 ETS 对拒绝提供和/或取消考试分数保留所有权利。
- 在整个考试过程中,您可能需要多次出示您的身份证和/或在考试中心记录文件上签名。
- 如果您因无效或不合格的身份证而被禁止参加考试或者您的考试分数被扣留或取消,那么您的考试费用将不予退还。
身份证明文件的要求
除个别例外情况,身份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所有下列要求。每一份身份证明文件均必须:
- 是一份原始证明文件;影印的证明文件均是不合格的
- 是有效的;过期证明文件(已超过印制的有效日期)均是不合格的
- 包括应试者的全名,并与准考证上的全名保持完全一致
- 附有一张非常清晰的应试者近照
- 包括应试者的签名
参见不合格的身份证明文件。
在以下情况下,请参见例外情况与要求:
- 您在中国大陆、孟加拉国、印度、尼日利亚或巴基斯坦参加考试
- 您在非本国参加考试
- 您是非美国公民,但在美国境内参加考试
- 您是来自欧盟、申根地区或海湾合作委员会阿拉伯国家的公民
- 您的姓氏由若干部分组成
- 您正在办理驾照更换
- 您是一名军人,但您的军人身份证未包含您的签名
- 您获颁政治庇护或难民身份
- 您对合格的身份证明文件存有任何疑问
合格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
下列身份证明文件是允许进入您本国境内考试中心的合格身份证明文件:
- 护照(带有照片和签名)
- 政府颁发的驾照(带有照片和签名)
- 州或省身份证(包括由车辆管理机构签发的那些州或省身份证)
- 国民身份证
- 军人身份证
补充性身份证明文件
- 若考务管理者对您持有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存有疑虑和/或您持有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在其他方面是合格的(但没有您的全名、照片或签名),则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份补充性身份证明文件。
- 补充性身份证明文件不可用于解决姓氏差异问题。您在主要身份证上的姓氏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姓氏相同。
通常,下列身份证明文件可以作为补充性身份证明文件:
- 政府签发的身份证(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身份证明文件中列示的那些身份证)
- 学生身份证
- 由您的教育机构出示的身份确认函 。此身份确认函必须在带有您就读之教育机构信头的专用信纸上打印或印刷,并且除了满足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的要求外,还必须包括您的出生日期和文件签发日期。此外,您的照片上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并经学校负责人签名,如下所示。此类信函自签发日期起,有效期仅为一年。

不合格的身份证明文件
在任何情况下,下列证明文件均不得作为主要或补充性身份证明文件:
- 影印或过期的任何证明文件
- 任何无法与您在报名时使用的姓名完全匹配的文件
- 国际驾照
- 征兵卡
- 国际学生证
- 任何一种信用卡或借记卡
- 公证函件或文件
- 出生证明
- 社会保险卡
- 员工身份证
- 任何临时身份证
- 外交、领事馆或大使馆身份证
例外情况与要求
应试者在中国大陆境内参加考试
- 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的公民均必须出示一份有效的身份证,作为主要身份证明文件。本政策没有任何例外情况。第二代身份证是首选。
- 注:第一代身份证将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失效。失效后,只有第二代身份证将被视为主要身份证明。
- 台湾公民必须出示其中国大陆旅行证。
- 所有其他国家及地区的公民必须出示有效护照。
应试者在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和尼日利亚参加考试
- 您必须出示一本带有本人姓名、照片及签名的有效护照,作为您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本政策没有任何例外情况。
应试者在沙特阿拉伯境内参加考试
- 如果您在沙特阿拉伯境内工作但非该国公民,则可使用雇主担保的暂住拘留身份证明及包含您姓名、照片和签名的补充性身份证明。您必须提交两种形式的身份证明。
应试者在非本国参加考试
- 您必须出示带有本人姓名、照片及签名的有效护照,作为您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请参见例外情况清单。
- 非美国公民在美国境内参加考试,必须出示一本满足身份证明文件所有要求的护照。
- 外交和大使馆身份证不得取代护照,作为主要身份证明文件。
- 若您的护照以非英文字母书写,则必须提供一份以英文书写并含有您的姓名及清晰可辨之近照的补充性身份证明文件。
- 若下列证明文件与补充性身份证明文件中列示的至少一种证明文件一起出示,则应试者可进入美国考试中心参加考试。
- 永久性居留卡/外国居民卡(表 I-551 或 I-151)
- 临时居留卡(表 I-688)
- 工作许可证(表 I-688A、I-688B 或 I-766)
- 墨西哥边境过境卡(此种身份形式仅适用于墨西哥边境 25 英里范围之内的考试中心。)
应试者在欧盟/申根区/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GCC) 参加考试
- 如果您在欧盟、申根区或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GCC) 国家而非您居住的国家参加考试,则可使用有效的国民或欧洲身份证(如有)。此身份证必须包含本人姓名;清晰可辨之近照;出生日期;及签名。
- 如果您的身份证以非英文字母书写并且考务管理者不能理解此种书写语言,那么您可能被禁止参加考试。
由若干部分组成的姓氏
- 如果您在考试当日出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含由若干部分组成的姓氏,则其必须与您报名时使用的姓氏完全匹配。如果您担心差异问题,请在报名前联络 TSReturns@ets.org。
驾照更新
- 如果您是美国军队中的现役军人,并且您的驾照已有一个官方延长期限贴纸(该贴纸用于证实您的驾照期限已延长),那么此驾照可以与您的美国服役军人身份证一起作为补充性身份证明文件。
- 如果您的驾照已过期,但是您若将其与您的公安机关原始更新证明文件一起出示,那么这两份文件可共同作为合格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这两份文件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如果您获颁一份临时纸质许可证(而非更新证明文件),那么该许可证仅在附有一份补充性身份证明文件的时候方属于合格文件。
不包含签名的军人身份证
- 如果您的军人身份证未包含您的签名,那么您必须出示一份补充性身份证明文件。
无法满足身份证要求
如果您经批准获得政治庇护身份、具有难民身份或因其他原因而无法满足身份证要求,则您必须至少在报名七日前联络 ETS Office of Testing Integrity (OTI)。您必须在报名前获得 OTI 的批准。准备好提交任何申请文件,以供 OTI 审查。如果您并未联络 OTI,并且因此而未被准许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那么您的考试费用将不会退还。
ETS Office of Testing Integrity (OTI)
- 电话:
- 1-609-406-5430
- 传真:
- 1-609-406-9709
- 电子邮件:
- TSReturns@ets.org
关于身份证明文件的问题
关于合格身份证的一般性问题,请拨打 TOEFL Services:
- 1-877-863-3546(美国、美国领地和加拿大)
- 1-609-771-7100 (所有其他地区)




